壓力容器的常規設計法與分析設計法有何主要區別?
常規設計法:是以彈性失效為準則,以薄膜應力為基礎,來計算元件的厚度限定大應力不超過一定的許用值(通常為一倍的許用應力)。
對容器中存在的較大的邊緣應力等局部應力以增強系數等形式加以體現,并對計及局部應力后的大贏利取與薄膜應力相同的強度許用值。
分析設計法:以塑性失效和彈性失效準則為基礎,計及容器中的各種應力,進行準確計算,并對應力加以分類,按照不同應力引起的不同破壞形式,分別予以不同的強度限制條件,以此對元件的厚度進行計算。
壓力容器基本組成
壓力容器通常是由板、殼組合而成的焊接結構。受壓元件中,圓柱形筒體、球罐 (或球 形封頭)、橢圓形封頭、碟形封頭、球冠形封頭、錐形封頭和膨脹節所對應的殼分別是圓柱 殼、球殼、橢球殼、球冠+環殼、球冠、錐殼和環形板+環殼。而平蓋 (或平封頭)、環形 板、法蘭、管板等受壓元件分別對應于圓平板、環形板 (外半徑與內半徑之差大于10倍的 板厚)、環 (外半徑與內半徑之差小于10倍的板厚)以及彈性基礎圓平板。上述7種殼和4 種板可以組合成各種壓力容器結構形式,再加上密封元件、支座、安全附件等就構成了一臺 完整的壓力容器。